通知公告
     
     
    转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的通知
    2021-05-04 11:14  

    湘科协通〔2021〕27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协、财政局,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中国科协、省科协各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和科技项目合作,不断凝聚海外人才资源和创新资源,加强省科协科技智库建设,持续提升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技工作者以及自我发展能力,助力“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725号)、《湖南省科协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3号)等文件要求,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四大工程”“三大行动”“智库”建设等。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须另行申报的情况

    (一)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1.人才培养。2021年无新申报,继续支持2019和2020年确定的院士后备人才、中青年学者、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对象。

    2.青少年科技教育。支持中学生学科竞赛和英才计划,由于这两项是定向支持项目,由管理办公室对相应的学会或院校进行普遍考核评价确定经费支持量,无须另行申报。

    (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科技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省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由于省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是普遍考核评价项目(由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专项办公室在对上年度院士专家工作站运行情况普遍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按排名先后确定模范站名单),无须另行申报。

    (三)科普惠民提升工程

    支持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该项目的奖补由省科技馆对流动科技馆巡展情况进行考评后确定,2020年和2021年的巡展奖补于2022年予以支持。

    (四)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2021年无新申报,继续支持2020年确定的试点项目。

    二、本次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海智计划项目)

    支持人才引进,分省科协海智工作基地项目和海智基地示范项目两类,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申报指南、申报书等见附件1。

    (二)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支持学会能力提升,具体分类、申报条件、要求、项目内容和申报书等见附件2。

    (三)科技智库建设(决策咨询课题项目)

    支持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具体申报范围、要求、程序和申报书等见附件3。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5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协

    省科协传真0731-84884348,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7号,邮政编码:410005。具体联系如下:

    1.海智计划项目

    联 系 人:省科协调宣部414室 谢 群

    电 话:0731-84884364

    电子信箱:hnkxzxb@126.com

    2.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联 系 人:省科协学会部414室 胡 微

    电 话:0731-84884364

    电子信箱:hnkxxhb@126.com

    3.决策咨询课题项目

    联 系 人:省科协调宣部418室 王少军、喻泽红

    电 话:0731-84884362

    (二)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科教处电话0731-85165759。

    本通知可在湖南省科协网站(www.hnast.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件:1.2021年度湖南省科协海智计划项目

    2.2021年度湖南省科协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

    3.2021年度湖南省科协决策咨询课题项目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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